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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一广告公司注册“半城烟火半城仙”,被判恶意抢注!

发布时间:2024-05-06阅读量:390

  半城烟火半城仙,这句诗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听过。"半城烟火半城仙"是一个描述泉州的诗句,意思是这座城市既有繁华烟火的一面,又有超凡脱俗、仙境般的一面。

  这句诗句出自明代文学家杨慎的《泉州》一诗中。杨慎是泉州人,他以其独特的诗风和对家乡的深情表达而闻名。这句诗描绘了泉州城市的多样性和独特魅力,成为泉州的代表性诗句之一。

  “搬起石头砸自己脚”

  最近关于这句诗有个知产新闻,今天带大家来看一下。

  起因是有个广告公司先后于2021年成功注册了“半城烟火半城仙”的商标,分别为第35类和第43类。

  去年6月份,广告公司发现一餐饮公司在自己抖音店铺上卖饮料果汁等商品,上传了多张带有“半城烟火半城仙”文字的宣传图片。便以侵犯商标权为由,把餐饮公司告了,要求赔偿10万+。法院当时也判了广告公司胜诉,不过是判了餐饮公司赔偿6千元。广告公司不服气,继续上诉,要求赔偿10万 。

  最后法院审理认为,“半城烟火半城仙”作为泉州形象代名词具有广泛的社会影响力,广告公司应当是知悉的,然而还是申请注册,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以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方式取得商标注册,并依据不当获取的权利向他人主张权利,构成权利滥用,在该案中提出的诉讼请求于法无据,应予驳回。

  所以结果就是广告公司不仅没能成功拿到自己的赔偿,原来注册的商标这下也要“充公”。

  不过要是按照现在的审查规则来说,广告公司这两个商标大概率是无法注册成功的。涉案商标虽然是注册成功的商标,然而其权利基础具有重大瑕疵。所以广告公司这波属实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