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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卖蜜雪冰城三小时挣254块,是否侵权?

发布时间:2025-06-03阅读量:22

倒卖蜜雪冰城到景区门口,获利254元,有人说这是抓住了市场需求,有人说涉及侵权蜜雪冰城商标,你怎么看?

最近,一则“网友在景区倒卖蜜雪冰城柠檬水,3小时狂赚254元”的消息成功吸引了大众的目光,迅速登上热搜,引发了广泛的讨论。

据悉,由于某景区周边没有便利店,一位网友通过外卖一次性订购了数十杯蜜雪冰城柠檬水,用外卖保温箱搭配冰瓶保存,在景区道路对面人少却显眼的地方摆摊售卖。他把原价4元一杯的柠檬水定价为6元,没想到生意格外火爆,半小时就售出20杯,随后又赶紧下单补货。短短三个小时,累计卖出98杯,最后一算账,竟获利254元!

该网友表示,自己拍摄倒卖柠檬水视频,初衷是想为粉丝做一个低成本摆摊创业的实操示范,并非以盈利为目的。让他始料未及的是,这段无心拍摄的视频收获了大量关注,继而引发网友激烈的讨论。

然而,质疑和担忧的声音也不在少数。许多网友担心食品安全问题,毕竟饮品经过了二次转卖,中间的保存和运输环节是否符合卫生标准,让人难以放心。“安全至上”网友留言道:“虽然价格实惠,但这柠檬水在外面放了这么久,谁知道有没有变质,喝坏了肚子可就麻烦了。”

还有人从法律角度出发,质疑这种行为的合法性,担心网友可能会面临法律风险。他们觉得,未经品牌方许可就进行转卖,这似乎违反了相关的商业规则,万一品牌方追究起来,网友可能会陷入困境。

随着事件发酵,专业法律人士也对此事进行了解读,指出该行为未构成侵权,这让该网友放下心来。

该网友感慨,这次经历给自己,也给所有年轻创业者都上了深刻一课:在开展任何商业活动之前,务必将“不侵犯他人权益”作为首要前提。

虽然个人购买蜜雪冰城柠檬水后在景区转卖,一般不构成侵权,但这并不意味着转卖者可以毫无顾忌地开展这种商业活动,其中潜在的法律风险不容小觑,从无证经营面临的行政处罚,到食品安全问题引发的赔偿责任,每一个环节都需要谨慎对待。

尺度没把握好可能犯法

2024年7月11日,根据济宁市公安部门线索移交,当事人涉嫌违规购买、使用假冒“

”注册商标的商品(便携打包袋)。经查,当事人通过“拼多多”网络购物平台购买2000个标有“

”商标的便携打包袋用于奶茶销售,并对外销售使用了100个涉案商品。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济宁太白湖新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150元、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沪上阿姨”作为新式茶饮品牌,其商标具有知名度和商业价值,该案不仅维护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也彰显了我国商标行政保护制度的严格性和有效性。同时,也提醒广大商家在经营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严格履行索证索票的审查义务,共同营造公平有序的健康市场环境。

注册商标赋予企业对商标的独占使用权,未经许可的山寨仿冒行为可直接依据《商标法》第57条认定为侵权,权利人可主张停止侵权、赔偿损失(如某奶茶品牌通过商标维权获赔50万元)。

部分资料来源于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