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合法注册的商标,为何还被判侵权赔80万?
发布时间:2026-05-11阅读量:42
“我用的是自己注册的商标,怎么就侵权了?”
今天聊的这个案子,正好能回答这个问题。故事的主角有两家。
一家是厦门雅瑞光学有限公司,旗下的“BOLON暴龙”“MOLSION陌森”这些眼镜品牌,在行业内有很高的知名度。

另一家是宁德琳某公司,2019年,这家公司申请注册了一个叫“㬧(bó)龙金典”的商标,2021年1月拿到了注册证,用在同一类商品——眼镜、太阳镜上。乍一看,宁德琳某公司手里的商标,是合法注册的,自己用自己注册的商标,似乎没什么问题。

但雅瑞公司发现,宁德琳某公司不光自己卖,还授权了100多家店铺在卖“㬧龙金典”的眼镜。店铺名字、商品链接、产品介绍里,到处都能看到这个标识。
雅瑞公司觉得,“㬧龙金典”跟自家的“暴龙”太像了,容易让消费者搞混,于是在2025年2月把对方告到了法院,索赔150万。
被告认为:
我的商标是合法注册的,有效期到2031年,怎么就不能用了?
“㬧龙金典”商标虽然于2019年申请、2021年注册,但2022年6月,国知局裁定宣告该商标无效。也就是说,等雅瑞公司起诉的时候,这个商标在法律上已经“不存在”了。


法院审理后,主要认定以下几点:
第一,“㬧龙金典”和“暴龙”字的外形相似,都是眼镜产品,面向相同的受众,文字构成和视觉效果都很接近,容易让消费者产生混淆。
第二,“暴龙”这个品牌经过多年经营,拥有较高的知名度。两家公司是同省同行业,宁德琳某公司却未对知名企业名称进行合理避让。
第三,宁德琳某公司不是只申请了“㬧龙金典”这一个。从2019年开始,他们还尝试注册了“BEBOLON”“ZEBOLON”等多个跟“BOLON”近似的商标,但大部分都没通过。
这说明了一个问题:

被告不是“不小心”起了个相似的名字,而是一而再、再而三地围着“暴龙”这个品牌打转。
法院最终认定:
被告的行为构成了商标侵权,判宁德琳某公司赔偿雅瑞公司80万元,另一家被授权生产销售的公司石狮科某公司在20万元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帮宁德琳某公司申请这些商标的代理机构,因为违规承接业务,被当地市场监管部门认定了违法从事商标代理业务,还受到了处罚。
80万的赔偿,对很多中小企业来说不是一笔小数目。这也说明了一个问题:
商标注册不是“护身符”,更不是“侵权许可证”。靠打擦边球拿到的商标,迟早要还回去。而那些被授权经营的商家,也别以为“授权方有商标证”就能免责——一旦授权方的商标出了问题,自己也跑不掉。
- 2024-03-05红牛变“累牛”,竟然还是注册商标?
- 2024-03-05淘宝店铺被判赔500万元,只因“傍名牌”“傍明星”
- 2024-03-05某财务公司代理“-大大”商标,罚款15万元
- 2024-03-05小小的一枚商标,卖价1510万元!!!
- 2024-03-05“小葵花”大战“葵花金博士”
- 2024-03-05贵州醇+金贵=贵州醇金贵?商标使用不规范,被索赔15万
- 2024-03-05起猛了,娃哈哈和茅台出联名了?娃茅酒碰瓷茅台被罚
- 2024-03-19蜜雪冰城申请“雪王小卖部”“雪王优选”商标,是品牌保护还是要卖货了?
- 2024-03-19刚注册的商标就被注销?原来侵犯了他人的著作权
- 2024-03-19“米芝莲”商标侵权赔偿“米其林”1000万元

官方微信
官方抖音
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