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是“DeepSeek”还要抢注?合肥一代理机构被罚1.5万元,给行业敲响警钟
发布时间:2026-05-26阅读量:2
商标代理机构,不是“有单就接”,这是合肥一家科技公司最近用1.5万元买到的教训:
2026年2月,合肥市市场监管局对一家科技公司展开了调查。
这家公司是一家商标代理机构。2025年6月,他们接受客户委托,申请注册了两件“PPE DEEPSEEK”商标,分别在第35类和第42类。


DeepSeek是杭州一家知名AI公司的品牌,早在2025年1月至2月就已经提交了多类商标注册申请,在行业内已经有了相当的知名度和在先权利。
而这家公司申请的“PPE DEEPSEEK”,核心识别部分就是“DEEPSEEK”,和知名AI品牌DeepSeek的字母完全一样,只是大小写不同,构成近似商标。

作为专业商标代理机构,这家公司明明知道“DeepSeek”已经有较高知名度,却没有做基本的商标近似检索,仍然接受委托提交了申请。
这种操作,明显有蹭热度、恶意抢注的意图。最终,这两件商标申请被国知局依法驳回。
虽然代理机构事后辩称,曾经告知过客户“存在驳回风险”,但这并不能免除其违法责任。
监管部门认定,该公司的行为属于《商标代理监督管理规定》第29条规定的“以不正当手段扰乱商标代理市场秩序”。
鉴于该公司积极配合调查、属于初次违法、无既往处罚记录,监管部门依法从轻处罚:警告,并罚款人民币15000元。
这个案子暴露了三个问题:

第一,明知他人商标有知名度,仍然接受委托抢注。
DeepSeek作为AI领域的明星品牌,在当时已经是社会公众普遍知悉的商标。作为专业代理机构,这家公司不可能不知道。知道还接单,这就是明知故犯。
第二,未履行检索义务,专业失职。
商标代理机构的核心职责之一,就是在提交申请前进行在先检索,判断商标能否注册、是否与他人商标构成近似。
第三,“告知过风险”不能成为免责理由。
代理机构可能会说:“我跟客户说过可能会被驳回。”但问题是,你代理的是恶意抢注、损害他人在先权利的商标,本身就已经违法了。告诉客户相关操作的风险,不代表你做的事情就合法。
这个案子给所有商标代理机构提了一个醒:

专业代理不是传声筒,客户要注册什么你就注册什么。作为专业机构,你有义务把关,有责任检索,有底线要守。明知是蹭热度、抢注别人的商标,还接单赚钱,就要被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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