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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72024-08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专利证书改版的公告(第58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的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决定修改专利证书。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对于授权公告日在2024年6月1日之后(含当日)的专利,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新版专利证书。新版专利证书沿用A4规格竖排版式,优化调整著录事项布局。  旧版、新版专利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已颁发的旧版专利证书,国家知识产权局不提供更换新版专利证书服务。对于依据《专利审查指南》第五部分第
  • 072024-08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调整部分专利收费标准和减缴政策的公告(第594号)
      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  第五九四号  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优化专利收费政策的通知》(财税〔2024〕2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专利权补偿期年费标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24〕1156号),国家知识产权局自上述通知发布之日起调整部分专利收费标准和减缴政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专利权人提出专利权期限补偿请求,应缴纳专利权期限补偿请求费,收费标准为每件
  • 062024-05 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2024年4月23日起实行新版样式
      自2024年4月23日起,软件版权登记证书的登记事项将不再记载“开发完成日期”和“首次发表日期”两项内容,并调整证书部分字体字号,参见附件。  特此通告。  附件:调整后的软件版权登记电子证书样式  中国版权保护中心  2024年4月20日  附件  调整后的软件版权登记电子证书样式  来源:中国版权保护中心
  • 052024-03 《商标审查审理指南》重点问题一问一答
      为便利社会公众和商标从业人员更好地理解《商标审查审理指南》(下称《指南》),回应社会关切,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特就《指南》制定过程中重点问题整理了一问一答。  《指南》下编第二章为“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的审查审理,该章为适应《商标法》第四次修改新增的内容,在《指南》制定过程中受到国内外各方的高度关注,现就相关问题解读如下:  1.问:增加“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审查审
  • 052024-03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系统治理商标恶意注册促进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国家知识产权局局机关有关部门,商标局:  为深入贯彻《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进一步落实2023年全国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部署要求,巩固近年来打击商标恶意注册工作成果,全领域深化商标恶意注册行为治理,制定《系统治理商标恶意注册促进高质量发展
  • 042024-03 关于全面推行驳回复审案件网上申请的通告
      为进一步提升商标评审电子化水平,加强行政与司法有效衔接,推动商标评审绿色发展,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将全面推行商标代理机构驳回复审案件网上申请。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22年11月1日起,商标代理机构办理驳回复审业务,原则上应通过商标网上服务系统提交电子申请,不再提交纸质材料。  二、本通告发出之日至11月1日为全面推行商标代理机构代理驳回复审案件网上申请的“过渡期”,商标代理机构做
  • 042024-03 骗局提醒!商标局:谨防以邮寄纸质“商标公告”方式骗取到付邮费
      商标局网站发布了“关于谨防以邮寄纸质“商标公告”方式骗取到付邮费的提示”,特别提醒,商标局2016年5月以后商标公告已采用电子公告的方式,不再对外寄送任何纸质商标公告,商标局向申请人寄送的官方书件均不需要申请人支付任何费用,请大家提高警惕,谨防诈骗!  关于谨防以邮寄纸质“商标公告”方式骗取到付邮费的提示  近期我局收到商标申请人反映,有人向申请人寄送纸质“商标公告”,以骗取数额不等的到付邮费
  • 042024-03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持续严厉打击商标恶意 注册行为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国家知识产权局局机关有关部门,商标局:  风清气正的商标注册管理秩序是推动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的重要基础。全国知识产权系统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论述,始终保持严厉打击商标恶意注册的高压态势,集中开展打击商标恶意抢注专项行动,常态化打击商标恶意囤积行为,取得明显成效